助抗氧化、降低壞膽固醇,吃巧克力的好處不少人都知道,但為了產品穩定及降低成本,不少巧克力會改用植物油、甚至是棕櫚油來取代可可脂,但若是沒有了可可脂,還能算是「真」巧克力嗎?它的營養價值及對健康的好處會不會被打折扣?
我們常吃的巧克力,通常是由可可液塊(或可可膏、可可粉等)與可可脂(cocoa butter)所組成,但因為可可豆原料供不應求,成本又比較高,不少廠商會改用植物油來製造巧克力,其中以棕櫚油取代可可脂更是大宗,這樣可能會有什麼問題?
1.流失巧克力該有的營養價值
不少研究發現,巧克力有幫助抗氧化、降低壞膽固醇、保護心血管等好處,營養師夏子雯表示,可可脂富含多項維生素(如B群、E等)、礦物質及對心血管有益的脂肪,像是維生素E就有助抗氧化、延緩皮膚老化及保護心血管等優點,若改用植物油、棕櫚油取代可可脂,原來的營養價值便多少會流失。
2.增加致癌物「縮水甘油」風險
歐洲食品安全局2018年5月公告指出,各類經高溫處理的植物油加工食品,經實驗發現都可能含有縮水甘油,其中又以棕櫚油被發現所含的縮水甘油較高,毒物專家招名威推測,可能是因為棕櫚油在脫臭、脫色的過程中,所需時間較久,進而導致縮水甘油的生成更多。
縮水甘油酯其實本身毒性不高,但被人吃下肚後,小腸分泌的水解酶便會將縮水甘油酯轉換成縮水甘油,
縮水甘油目前已被世界衛生組織(WHO)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列為2A級致癌物,也就是經動物實驗確定會使動物致癌,但是否會使人體致癌則尚未確定,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也曾指出,食用縮水甘油不會造成立即危害,但長期還是可能增加致癌風險。
「%數」不能再灌油 食藥署最快111年祭出新規
不過,棕櫚油也並非十惡不赦(不然也不會能合法添加於食品中),重點在於產品的標示是否夠清楚,足以讓消費者判斷自己吃進了什麼。
因此,2017年時,食藥署便已針對黑巧克力、牛奶巧克力等固態不含餡的巧克力規範其含量,若添加植物油取代可可脂未超過5%者,不論添加量,皆應於品名附近標示「可可脂中添加植物油」等同字義;若添加量超過該產品總重量5%者,則應於品名前加標示「代可可脂」的字樣。
雖然如此,但也有人疑問,此規範只針對沒有夾心、內餡的純巧克力,而市占率高達90%以上的含餡巧克力卻沒有任何規定,以致這些產品即便沒有可可成分,也可稱為巧克力,遊走法令灰色地帶。
為強化管理並修正漏洞,食藥署今年4月預告「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」修正草案,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說,食藥署先前已針對可可含量不足的固體型態黑、白巧克力等產品,要求正名,這一波則是擴大至含餡巧克力以及代可可脂巧克力等產品範圍,未來不夠純者,不能再以巧克力為名。
(未來將取消「代可可脂」標示,且巧克力中植物油添加超過產品總重量的5%,也不能再以巧克力命名。圖片來源:陳德信攝)
草案修正重點如下:
1.巧克力含量至少要佔4分之1
含餡巧克力的巧克力含量至少要25%,並於品名前標示「含餡」或「加工」或等同的字義。
2.植物油超過5%者,不能再叫巧克力
過去添加植物油超過5%的產品可用「代可可脂」標示,新制則刪除此項標示規定,明定在維持巧克力應有的可可脂含量下(即上述第1項),添加可可脂以外的其他植物油(如棕櫚油、乳木果油等),不得超過產品總重量的5%,且應於品名附近加標示「添加植物油」或是等同的字義。
植物油添加若超過該產品總重量5%,則不能再以「巧克力」為品名,必須改叫巧克力風味糖果等,以利消費者分辨。
3.巧克力抹醬/糖漿:總可可固形物至少5%、可可脂至少2%
除了巧克力本身,相關產品如巧克力抹醬、巧克力糖漿的總可可固形物含量也至少要有5%,或可可脂至少2%,否則也不能稱作「巧克力抹醬/糖漿」。
這項法規若實施,各種巧克力產品的成分管理會變得更加嚴格,也不能再用名稱來魚目混珠。草案評論期為60天,以蒐集各界意見,並預定從2022年元旦開始實施。
延伸閱讀:
※本文由《康健雜誌》授權報導,未經同意禁止轉載,點此查看原始文章
"巧克力" - Google 新聞
May 07, 2020 at 03:44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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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吃的是巧克力還是棕櫚油? 植物油逾5%將禁稱「巧克力」 - Yahoo奇摩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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